法律 · 域名注册
域名注册条款与条件
§ 01我们的服务
我们的服务 — 只有在以下所有事项均完成后,您的域名注册才生效:
- 您接受本注册协议的全部条款与条件,以及公司的服务条款和配套文件。
- 公司自行决定接受您的域名注册申请。
- 公司收到适用的注册、续费及恢复费用;并且
- 公司将您提供的域名注册数据提交给相关顶级域(TLD)的注册局管理机构,且该注册局管理机构使您的域名注册申请生效。
§ 02多个域名注册
多个域名注册 — 根据 ICANN 政策,公司保留拒绝多个域名注册申请的权利。
§ 03费用
- 依据域名注册条款支付费用。作为本公司提供域名注册服务的对价,您同意在所申请的域名注册生效前,通过注册时选择的付款方式,向本公司支付列明的全部注册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所有费用均不作全部或部分退还,即使您的域名注册在当期注册期限届满前被暂停、取消或转移。域名注册人有责任保存适当记录,以记载并证明最初的域名注册日期。
- 保留变更费用的权利。公司保留自行决定以任何理由,提前 30 天通知后,随时变更费用、附加费用及续费费用,或设定新费用的权利。
- 域名注册信用卡拒付。如信用卡公司就用于支付注册费或其他费用的信用卡向本公司追回款项(或本公司使用的其他支付服务商采取类似行动),您接受并确认,域名注册将转移给作为向注册商支付该注册费用的主体的本公司。本公司保留对该域名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将其提供给他人购买的权利。本公司亦保留锁定您的账户及其余域名的权利,直至收到您支付的管理费及/或拒付手续费。本公司可自行决定恢复您的域名注册,但前提是已收到注册费及上述任何管理费及/或拒付手续费。
- 非域名注册服务的信用卡拒付。如信用卡公司拒绝支付用于缴纳非域名注册服务费用的款项(或其他支付服务商采取类似行动),您同意并确认,相关服务将不会启动;如已经启用,则将被取消。服务中保存的任何数据可能连同您的账户一并删除,而您的其他服务将被锁定,直至本公司收到您支付的管理费及/或拒付手续费。本公司可自行决定恢复您的服务,但前提是已收到非域名注册服务费用及上述任何管理费及/或拒付手续费。
§ 04域名注册所需资料
- 注册资料。作为域名注册流程的一部分,并依据 ICANN 政策,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必须提交完整、准确的信息,并在任何变更后七(7)天内更新。资料包括:域名注册人的姓名及邮寄地址;申请注册的域名;管理联系资料,包括域名管理联系人(如有)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技术联系资料,包括域名技术联系人(如有)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以及账单联系资料,包括域名账单联系人(如有)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统称“注册资料”)。
- 附加注册资料。依据 ICANN 政策,本公司还必须提交并持续维护有关域名注册的最新、完整及准确的附加信息,其中可能包括(统称“附加注册资料”):域名注册首次创建日期;有效注册向本公司提交及由本公司办理的日期与时间;包含注册、修改或终止指示的电子或纸质通信,以及您与本公司之间的相关往来;您的域名注册账户记录,包括所有付款及退款的日期与金额;该域名主从域名服务器的 IP 地址及其对应名称;域名技术联系人(如有)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域名管理联系人(如有)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注册到期日期;以及有关您与本公司之间就域名注册及相关服务开展的其他一切活动的信息。
- 注册资料及附加注册资料的使用。您同意并确认,本公司将向 ICANN 及其他第三方注册局管理机构(例如 VeriSign, Inc.、Global Names Registry Ltd.、Neustar, Inc.、Afilias USA, Inc. 和 Global Domains International)披露注册资料及附加注册资料,并在适用法律要求或允许的情况下披露这些资料。您进一步确认并接受,ICANN 及注册局管理机构可就本公司可以或必须向公共或私人机构披露的信息数量、类型及发布方式制定指引、限制及/或要求。您亦同意上述披露和使用,以及对披露或使用您就任何及所有域名注册(包括更新)所提供信息的做法、限制与约束,无论在域名注册期内或期满后。此外,您不可撤销地放弃因披露或使用您的注册资料及附加注册资料而可能产生的任何及所有索赔及诉因。
- 资料更新与准确性义务。作为持续注册域名的条件,您必须在任何变更发生后七(7)天内向本公司提供更新的注册资料。您可通过本公司的域名管理服务、域名管理控制台或本公司网站提供的类似服务查阅、更正或更新注册资料。依据 ICANN 政策,您确认并同意,故意提供不准确的信息,或未在任何变更发生后七(7)天内更新注册资料,均构成对本注册协议的重大违约,本公司可自行决定取消您的域名注册。您还同意,未在十(10)天内回复本公司有关注册资料准确性的任何询问,或发现与您的域名注册有关的故意不实资料(例如电话号码显示为 000-0000)后未及时联系本公司,均构成违反本注册协议,并足以成为取消您的域名注册的理由。您亦保证,已取得其个人资料被您作为注册资料提供的任何第三方的同意。
- 续费的数据要求。续费域名注册时,您必须提供的信息类型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您不愿提供新要求的信息,您的域名注册可能无法续费。
- 数据所有权。您同意并确认,本公司对本公司的域名数据库(“域名数据库”)享有数据库权、汇编权、集合权及类似权利,以及所有权和全球范围内的权益;本公司亦对基于该域名数据库创建的一切数据及衍生作品享有上述权利,这些数据包括注册资料及附加注册资料。您同意并确认,对于由本公司担任注册商的域名注册,本公司可使用以下资料:(a) 注册首次创建日期;(b) 注册到期日期;(c) 域名注册的技术联系人、授权联系人、区域联系人及账单联系人(如有)的姓名、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传真号码;(d) 与已注册域名有关、已显示或应显示于 WHOIS 或类似数据库的任何备注;以及 (e) 本公司在提供域名注册服务过程中创建或收到的任何其他信息,但正在注册的域名、该域名主从域名服务器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及其对应名称除外。除对域名数据库享有的权利外,本公司对您的特定个人注册资料不享有所有权权益。本公司同意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您的个人注册资料免遭丢失、滥用、未经授权的访问或披露、更改或销毁。
- 注册人验证。您理解并同意,注册商必须在注册、转移或已注册名称持有人联系资料变更后的 15 天内验证持有人的电子邮箱。域名持有人未在 15 天内验证联系资料,即构成违反本注册协议,并将导致域名及相关服务立即暂停。您亦理解并同意,注册商必须在 WHOIS 联系资料变更后的 15 天内验证变更。域名持有人未在 15 天内验证此类变更,即构成违反本注册协议,并将导致域名及相关服务立即暂停。
§ 05域名隐私服务
- 如果您购买域名隐私服务(以下简称“域名隐私”),即表示您接受在公开 WHOIS 查询中,您的注册数据将由公司自行决定提供的信息替代(以下简称“隐私 WHOIS 联系信息”)。
- 即使公开 WHOIS 结果显示隐私 WHOIS 联系信息,您仍须独自负责解决与域名注册有关的法律或其他争议所引起的全部财务、债权或其他请求。使用域名隐私服务并不免除您依据本注册协议提供正确、准确的注册数据,以及更新和更正这些数据的义务。
- 域名隐私服务并非通用邮件转发服务。您同意不将隐私 WHOIS 联系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以便其向您发送通信。如果您违反本协议,公司可立即终止域名隐私服务,并可自行决定披露注册数据。
- 无论其他条款有何相反规定,您同意本公司可查阅并转发与您的域名有关的来往通信。您授权本公司自行决定接收、分类、开启、转发及销毁寄至本公司地址的任何及所有邮件。您明确确认,本公司没有义务转发但可以转发挂号或可追踪邮件(例如 UPS 或 Federal Express 快递)、法律通知或美国一等邮件。不过,本公司不会转发“垃圾”邮件或其他未经请求的通信,无论其通过传真、邮寄或电话发送;您亦授权本公司丢弃此类通信或退回发件人。您接受:(i) 邮件可通过普通邮件转寄,或扫描后发送至注册资料中的电子邮箱;(ii) 电子邮件将转发至注册资料中的电子邮箱;以及 (iii) 来电者将被引导使用隐私 WHOIS 联系资料中的电子邮箱或邮寄地址,本公司将按本条规定转发此类邮件或电子邮件。本公司不会向您转达电话留言。对于因本公司未转发或转交直接发送给您域名的通信,导致您未能收到通信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您同意予以放弃。
- 如果使用域名隐私服务的域名转移至另一注册商,域名隐私将自动终止,未使用的服务部分不予退款。
- 如果您的域名注册仍然有效,但未续费域名隐私服务,则域名隐私将被暂停、终止或取消,您的注册数据将显示在公开 WHOIS 查询中。首次购买后的域名隐私续费按标准零售价格收取,可登录您的账户办理。
- 本公司明确保留以下权利:在下列情形下,可自行决定随时暂停或终止服务使用,及/或通过公开 WHOIS 查询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注册资料,无须通知您,亦无须对您承担任何责任: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则、法规或要求,或传票、法院命令、政府正式调查或执法请求;遵守 ICANN《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解决因您使用域名隐私服务而产生的一切第三方索赔,无论索赔是可能提出还是已经提出,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因所注册域名被指侵犯或违反第三方商标、商号或其他合法权利而引起的争议;您违反本注册协议或您与本公司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条款;遵守管辖域名隐私服务所涵盖域名后缀的注册局规则、程序或惯例,并保护相关域名注册的完整性与稳定性;避免本公司、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股东、代理人、高级职员、董事或员工遭受财务损失或承担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以及防止本公司认为不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您利用域名隐私服务隐瞒参与违法或违背道德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意图或实际具有以下性质的活动:(i) 迎合第三方的淫欲;(ii) 诽谤、使第三方难堪、伤害、辱骂、威胁或骚扰第三方;(iii) 违反美国州法、联邦法律及/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iv) 涉及仇恨犯罪、恐怖主义或儿童色情内容;(v) 构成侵权、粗俗、淫秽、侵犯第三方隐私,或在种族或族裔方面令人反感;(vi) 冒用第三方身份;(vii) 以任何方式伤害未成年人;或 (viii) 涉及或传播病毒、木马、访问代码、后门、蠕虫、定时炸弹,或其他会损坏、削弱、干扰、截取或盗用任何软件、硬件、固件、网络、系统、数据或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代码、程序、机制、装置或物品。
- 根据 ICANN《注册商认证协议》(“RAA”)第 3.7.7.3 条,您同意,如将已注册名称(定义见 RAA)的使用许可授予第三方,您仍为已注册名称持有人(定义见 RAA),并负责提供完整的联系资料,以及提供和更新准确的技术与管理联系资料,使其足以促进及时解决与该注册名称有关的任何问题。依据本条许可他人使用已注册名称的持有人,须对因不当使用该注册名称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但如某方向持有人提供了可提起诉讼的损害的合理证据,而持有人在七(7)天内向该方披露被许可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的当前联系资料,则不在此限。
§ 06域名停放
- 注册后,域名将自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域名服务器,输入该域名的互联网用户将进入“即将上线”页面(统称“域名停放”或“停放域名”)。将域名置于此状态不收取费用。您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在您停放的域名上放置“即将上线”页面及相关内容。注册完成后,您可更改域名服务器设置(或停止停放域名)。如您希望使用当前正在注册的域名注册域名服务器,这些名称将暂存于本公司,待域名注册完成后,通过您的管理账户进行域名服务器解析。
- 如您的停放域名到期,原停放安排即不再适用。如您能够为域名续费,可将域名服务器设置改回原状。在域名到期后、续费前,该域名可能被指向“已到期”页面(统称“域名停放”或“停放域名”)。将域名置于此状态不收取费用。如您不续费,本公司可在停放域名上放置“已到期”页面及相关内容。续费完成后,您可更改域名服务器设置(或停止停放域名)。如您希望使用当前正在续费的域名注册域名服务器,这些名称将暂存于本公司,待域名续费完成后,通过您的管理账户进行域名服务器解析。
- “即将上线”和/或“已过期”页面可能包含公司自行选择的广告及其他内容,包括第三方网站、第三方产品与服务优惠,和/或互联网搜索工具。公司保留从这些广告及其他内容中取得全部收入的权利。
- DNS 通配符。如果您使用公司的 DNS 管理服务,却未为域名设置 DNS 名称服务器,公司可插入通配符 DNS 记录,以解析无法自行解析的子域名。公司可将这些子域名指向包含其自行选择的广告及其他内容的网页,包括第三方网站、第三方产品与服务优惠,和/或互联网搜索工具。
§ 07域名续费
- 续费义务。您独自负责确保任何及所有域名和附加服务均在到期前续费。如需续费,您可在到期日前随时为域名续费。对于与续费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续费失败或错误,公司不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 续费费用到期时,公司可自行决定是否通知您。如果未在续费通知或提醒所述期限内支付费用,您的注册将被取消。付款须通过我们在续费表单中指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如果您的账单信息不正确,由此导致的续费失败由您独自负责。
- 自动续费。您同意,如使用信用卡或其他支付服务(例如 PayPal)支付此处提供的任何服务费用,即授权本公司(但不使本公司负有义务)使用您提供给本公司的信用卡或其他可接受的付款资料,在续费日或之前自动向您的信用卡或支付服务账户扣款,并续订相关服务。如您不希望参与本公司的自动续费程序,本公司须在续费日至少十六(16)天前收到您的不续费(退出)通知。如未收到此类通知,本公司将根据您的域名所属 TLD 或 ccTLD,按相关注册商的规定自动续订一(1)年或两(2)年。任何到达续费时间的域名,均将按本公司当时的费率向您留存于本公司的信用卡或支付服务账户收费。您须对提供给本公司的信用卡或其他付款资料承担全部责任,并须及时通知本公司任何变更(例如有效期或账户号码变更)。如信用卡或支付服务账户过期或无效,您须对续费失败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不对此承担责任。
- 已过期域名。您同意我们可在已过期域名的 WHOIS 输出中放置我们的联系信息,因为未续费会导致注册立即取消,并丧失对该域名的全部权利。如果您选择不续费,即表示您同意我们可自行决定代表您续费并将域名转移给第三方(以下简称“ED 转移”)。
- 通过域名拍卖、经纪合作伙伴及/或 ED 转移取得域名的新客户。如您注册的域名原已在本公司注册,且您购买时尚未被本公司删除,您确认并同意,您的注册期限为自购买前该域名原到期日起的一年。由于该注册源自 ED 转移(定义见上文),对于自域名到期至其可在您的账户中使用期间无法使用域名的情况,您不会获得补偿。注意:自上一次转移之日起六十(60)天内,您不能将域名转移至其他注册商。
§ 08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 您同意受适用于所选域名的相应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争议政策”)约束,包括《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争议政策由 ICANN 及/或特定注册局管理机构制定,并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注册协议。某些争议须依照相关争议政策处理。如发生此类争议,您同意遵守第三方对您的域名注册提出争议时有效的相关争议政策所规定的要求。您还同意,如与第三方发生域名争议,将依据相关争议政策的条款与条件赔偿本公司并使其免受损害。ICANN 或相关注册局管理机构可随时修订争议政策;在修订后继续使用注册于您名下的域名,即构成接受经修订的争议政策及本注册协议。如不接受任何此类变更,您可要求取消域名注册或将域名转移至其他域名注册商。对于涉及或因使用二级域名(“SLD”)而产生的争议的裁决,SLD 持有人须接受以下法院的管辖:(1) SLD 持有人住所地法院,此项规定不影响其他可能适用的管辖权;以及 (2) 注册商所在地法院。您亦接受 ICANN《统一快速暂停》(“URS”)规则,并同意接受依 URS 发起的任何程序(如有)。
